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 一、支持工业科技创新 自治区每年对关键核心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
一、支持工业科技创新
自治区每年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财政资金资助。对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制造业创新成果大规模工业化应用项目,自治区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生态建设,对列入国家级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二、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引领带动作用的制造业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工程所在市设立相关产业基金。统筹全区能耗指标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设立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用于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资金拨付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三、加大工业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自治区本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双百双新”产业项目、 “千企技改”工程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对项目建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
四、支持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
支持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制造业企业梯度产业发展。对上述企业实施的鼓励类产业项目,支持按程序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 “双百双新”产业项目以及国家基金投放项目,用地、用林等指标由自治区层面予以统筹保障,并在项目投资补助、项目融资、 “智改数转”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各级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流动资金、项目资金等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加强企业能源电力保障。支持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通过委托外包、市场采购、投资合作等方式招引上下游关联优质企业落地,提高向中小企业采购额度。对获得国家初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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