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政策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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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总体思路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通过协同开展制度……

一、总体思路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通过协同开展制度创新、产业发展、物流建设、要素共享、服务配套、监督管理,促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高效集聚,拓展广西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空间,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形成“制度创新共享、空间布局合理、业务链条清晰、人才生产生活便利”的协同发展格局,发展壮大电子信息、石化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光伏、能源、
高端纸业等重点产业,把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成为承接国内产业转移示范区、面向东盟向海经济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联合创新。以联合创新为核心,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协同开展系统集成制度创新改革,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开展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探索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协同发展新途径、新模式。
2. 坚持开放合作,协同发展。坚持突出协同合作特色,提升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和产业开放发展水平,在开放模式和开放领域上联动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强化与广西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发展,共同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助力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要素共享。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同频共振,合理配置使用国内外生产要素和资源,协同推进区域产业融合,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探索,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规则相联、产业相融、要素相通、创新相促、联动发展,实现联动共享、模式创新、业态更新,实现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化、法治环境规范化、金融服务完善化、要素资源一体化、社会治理智慧化,将北海协同发展区打造成为我区沿海地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到2026年,北海协同发展区外贸进出口额达到 130 亿元,年均增长 12%以上;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3000万美元,年均增长 32%以上; 税收完成35亿元以上; 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10 个。到2028 年,北海协同发展区外贸进出口额达到 20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5000万美元,年均增长29%以上; 税收完成50亿元以上; 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20个。

二、区域布局

(一)实施范围。北海协同发展区规划面积约70平方公里,包括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含北海综合保税区 B 区)、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三个片区的部分区域。
1. 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规划范围面积 6.49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西南大道,南至台湾路,西至北海大道,北至科宏路。实施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5.18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约0.26平方公里(不作为建设用地开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含北海综合保税区 B 区)片区。规划范围面积47.4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铁山港湾,南至铁山港(临海)工业区七号路、滨海大道,西至经四路、兴港路,北至向海大道及葛麻山。实施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23.82 平方公里,无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3. 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片区。规划范围面积16.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兰海高速,南至兴业路,西至榄根路,北至兴海路。实施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3.31平方公里,无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 功能划分。按照产业集聚及地理区位进行功能划分,分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和铁山港临港产业片区,其中铁山港临港产业片区包括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含北海综合保税区 B 区)片区和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片区。
1.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构建智能终端、新型显示、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链。
2. 铁山港临港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石化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光伏、高端纸业、能源等产业。重点布局精细化工产业园、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光伏玻璃及硅基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协同推进制度创新

1.推动改革创新成果落地实施。对接广西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跨境资金、运输往来、要素资源等领域的自由便利化政策,依法依规推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广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在北海协同发展区落地实施。
2.推动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强化政策经验再创新与推广应用,梳理、分析、研究已推出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在北海协同发展区复制推广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转型升级和通关便利化、金融开放等领域制度创新成果,探索在北海协同发展区实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试点改革、 “全征+安居”土地连片开发模式集成改革等,推动在北海协同发展区先行先试全国相关领域的创新举措。
3. 推进政策协同创新。主动对标试、协同改,开展自主改革创新,在北海协同发展区试行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结合其重点产业、重大功能平台发展需求,形成若干专项政策、制度。支持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探索推进“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在北海协同发展区复制实施土地征收“净地交付”改革经验。

(二) 构建主导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

4. 协同构建电子信息产业链。围绕“原材料进口北海加工” “加工生产贴牌组装全球市场”特色跨境产业链,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依托龙头企业延链补链强链,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扩大产业集群规模。推动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中国·东盟(凭祥) 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协同构建新型显示产业链闭环,推动打造全球最大的智能电视机生产基地。探索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以下简称崇左片区)协同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信息产业链,共同开拓东盟国家市场。
5.协同构建石化化工产业链。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协同打造石化产业发展集聚区,协同构建北部湾地区烯烃深加工产业链、高端树脂产业链,建设北部湾炼油化工一体化和原料多元化烯烃生产基地,打造国家级新型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利用广西自贸试验区平台优势,协同建设北部湾原油战略储备基地,加快打造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石化产业园。协同钦州港片区推进石化产业补链延链工程,争取国家支持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在北海协同发展区布局。协同钦州港片区建设石化化工品储备、贸易及物流中心。
6.协同构建装备制造产业链。协同钦州港片区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基地。支持铁山港临港产业片区依托“风—光—氢—储”以及远海风电等资源,聚焦建设海上风电产业园,延长海工装备及海上风电产业链,打造分工互补的北部湾风电装备产业基地。探索与钦州港片区协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强产业链分工协作,促进形成北部湾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7. 协同构建新材料产业链。加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以下简称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新材料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全国重要的新材料生产基地。推动构建北海铁山港—南宁铝加工产业链,推进铝产业补链延链,打造铝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新材料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引领作用,通过上下游企业共同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打造不锈钢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8.协同构建光伏产业链。立足北海市“石英砂—玻璃” “电池片—组件”产业基础,推进光伏产业补链延链,与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协同打造北部湾光伏产业集群,力争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光伏产品生产基地。加快构建集总部、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智能光伏产业体系,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 协同打造西南中南优势资源进口加工基地

9.协同打造重要的能源进口加工基地。全面推进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30 万吨级原油码头、液体散货码头等公共码头建设,加快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啄罗作业区 5 万吨级石化码头项目及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原油保税仓库等能源接收存储基础设施建设。协同钦州港片区扩大原油、LNG等能源产品进口,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共同建设区域化工产品分拨集散中心,更好满足西南中南地区能源需求。
10. 协同打造重要的矿产品进口加工基地。建设北部湾再生铝和铝土矿原材料进口基地,加大铝、镍、锰、硅藻土等矿产品进口,争取开展保税混矿进口业务。加快建设北海煤炭物流园区,建立南方煤炭集散中心,提供煤炭采购、仓储、运输、供应链金融等供应链服务。积极对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等煤炭交易平台,争取纳入全国煤炭贸易运输网络。
11. 协同打造重要的造纸原材料进口加工基地。通过利用广西自贸试验区平台优势集中境外采购、发展林木原材料基地等方式构建纸业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纸浆专用码头,加快建设运营铁山港西港区集装箱专用泊位。建设北海——钦州—南宁造纸原材料基地,引导林产品、纸浆、纸品等企业集聚北部湾经济区,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造纸原材料及产成品贸易集散中心。开通南宁——钦州——北海至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港口的内贸航线,畅通成品纸运输通道,助推北海打造全球最大的高端造纸产业基地。
12. 协同打造重要的粮油保税加工原料进口加工基地。加快建设进口粮食加工仓储保税仓,构建“一线”进口原料经“二线”内销的加工增值链条。加快建设铁山港进口粮食专用码头、粮食中转仓,拓展海关监管场所,扩大玉米、大豆等粮食进口,协同钦州港片区推动粮油加工企业在北部湾集聚,对接北部湾(钦州)国际粮食加工产业园,共同打造西南中南地区最大的进口粮油保税加工产业基地。
13. 协同打造重要的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基地。加快建设进口再生资源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积极开展再生铝、再生钢、再生纤维浆等再生资源进口,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促进再生资源进口加工产业化、集约化发展。
14. 协同打造重要水海产品进口加工基地。建设完善水海产品进口仓储、查验等基础设施,推进铁山港冷藏集装箱申请进出口查验资质并完善堆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满足北海及西南中南水海产品加工企业原材料进口需求。建设中国——东盟水产品进口贸易中心,打造进口冷链产品区域分拨集散中心,延伸发展进口水海产品及本地水海产品的加工贸易。

(四) 协同打造双循环物流节点枢纽

15. 协同构建交通互联互通网络。协同广西自贸试验区推动建设北海至重庆、四川、贵州等地的特色大宗货运通道,助推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推进与广西自贸试验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协同崇左片区开辟通往中南半岛国家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构建北海协同发展区多式联运服务网络,推动形成“通道枢纽网络”跨境立体物流体系。加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地区和贵阳、长沙等城市,借助相关运输路线构建连通国内外的运输网络。
16、协同打造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实现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同一体发展。大力发展物流产业,为港口腹地和临港产业提供货物集散、国际中转、保税监管等物流服务,与钦州国际集装箱干线运输、大宗商品储备交易形成协同发展格局。优化广西北部湾港港区间“穿梭巴士”管理机制,实现快速接驳和货物转运,形成错位发展、特色突出的区域性国际化陆海联运枢纽。
17.协同建设跨境物流网络体系。建设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基地,积极发展海空、海铁联运,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强与南宁片区在多式联运领域的合作,拓展北海国际物流通道网络。推动北海至香港外贸集装箱航线转移至铁山港,加快推动开通铁山港内外贸新的直航航线。
18. 协同建设物流节点。推进铁山港临港物流园和广西自贸试验区冷链集聚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加速铁山港临港物流园建设,强化仓储配送、散货堆存、流通加工等功能区设置和物流服务配套,提升产业物流服务能力。提升保税物流发展能级,建设监管库设施体系、物流中心仓储设施和监控及管理信息平台,加速保税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仓储中心等建设。
19. 协同提升物流服务水平。扩大北海港口岸对外开放,推动大宗商品物流转型升级,建设北海市大宗商品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与全球及国内重点城市港口、铁路、公路枢纽的数字化衔接。协同钦州港片区提升智慧物流水平,探索成立北海协同发展区数字化发展管理中心。加快北海港通关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行进口“两步申报”、出口“提前申报”等通关模式,推行“船边直提” “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

(五) 打通资源要素协同共享渠道

20. 推动人才要素共享。创新人才引进及相关运营模式,建立人才无障碍流动机制。提升北海协同发展区境外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建立“人才绿卡”制度。积极与高等院校联动,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共建共享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骨干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在运作方式、培养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
21. 推动技术要素共享。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推进各类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实现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要素深度融合,推动大中小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一批新型研发平台和研发机构,推动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在北海布局高水平创新平台。构建北海协同发展区行业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接机制,共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持续推进科技成果权属制度试点改革。
22. 推动数据要素共享。依托互联网、云政务、大数据建立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广西自贸试验区数据链接、共建共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积极探索数据产权及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收益分配、治理等,加快形成跨区域数据流通体系,探索推进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贸易、物流等领域数据交易。加快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港口岸通关物流作业无纸化项目建设,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业务高效协同的通关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跨境贸易数据整合利用,全面推进广西北部湾港“智慧湾”项目建设。
23. 推动招商引资协同。立足北海协同发展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依托广西自贸试验区相关片区现有招商引资平台,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协作的招商工作模式。开展市场化招商,推动加工贸易、跨境物流、供应链贸易产业在北海协同发展区集聚。
24. 推进“飞地园区”建设。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飞地园区”,形成“总部基地” “龙头配套”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立跨区域项目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存量不动增量分成”的区域利益分享模式和跨区域合作项目经济产出分配办法。实现与南宁科创资源集中区进行产业园区跨区域合作,推进北海与南宁片区共享科技资源。协同钦州港片区建设北部湾经济区沿海“飞地示范区”,推进“北部湾—深圳”异地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异地研发、本地孵化(转化)”的人才飞地北海模式。
25. 加快金融要素集聚。借鉴南宁片区等地金融领域改革经验,鼓励金融机构为北海协同发展区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北海协同发展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科创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引入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以股权方式投资北海协同发展区发展前景好、有经济效益的企业。

( 六) 构建现代服务配套体系

26. 协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北海协同发展区布局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法律、信息咨询、广告、教育培训、跨境服务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融资租赁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制造业深度融合,开展大型成套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为国内外企业提供财务集中、财务管理等职能的金融外包服务。
27. 协同推进跨境贸易。协同广西自贸试验区推进跨境贸易发展,在北海协同发展区打造一批新型贸易平台。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易货贸易服务平台,探索构建小商品贸易与大宗商品贸易联动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协同广西自贸试验区拓展跨境贸易进口商品品类,联合申请建设肉类、原木、水果、活牛、植物种苗、食用水生动物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争取食糖、钾肥进口配额,拓展相关产品进口。协同推进跨境电商,探索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协同中国(崇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利用建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契机,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推广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三合一”监管模式,优化跨境电商通关流程。协同广西自贸试验区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
28.协同推进跨境金融服务。鼓励北海协同发展区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充分运用广西自贸试验区跨境金融创新政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提高境外资金进入北海协同发展区投资便利度。协同南宁片区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探索开展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跨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推广应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投融资等跨境金融业务。推动面向东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推进自治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建设保险创新中心。
29. 协同打造跨境旅游重要目的地。为到北海协同发展区开展商务、旅游等活动的外籍人员提供口岸签证办理便利,探索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 ) ,积极争取境外游客 72 小时过境免签、东盟 10 国旅游团 144小时入境免签及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15 天入境免签等便利政策落户北海。利用北海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试点有利条件,积极扩大食品、个护美妆、母婴用品、消费电子产品等优质民生消费品进口,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旅游消费中心。

(七)协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30. 构建监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北海协同发展区与广西自贸试验区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统一协同的联合管理和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登记注册、准入准营、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实时互联互通、联动响应。
31. 建立信用监管协调机制。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评价结果互认机制,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建立信用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信用监管的共性、突出问题,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协同监管,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
32. 协同创新综合保税监管模式。依托北海综合保税区加快推广和应用先进地区海关监管新模式,发展期货保税交割、租赁进口、转口贸易、离岸贸易等贸易新业态。聚焦复印机、一体机、打印耗材、智能终端等高技术、高附加值和环保型保税维修再制造,做大做强保税维修再制造产业。

四、实施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北海市要将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事项纳入北海市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协同发展区专责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职能,加强人员力量保障,明确具体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工作,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动态监控。
(二) 加强政策支持。北海市要研究出台推动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的政策举措; 加快推进与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各项改革工作,在产业、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充分支持; 强化法治保障,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
(三) 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全力保障北海协同发展区重大项目产能需求。探索制定混合产业用地供地政策,完善土地差异化管理政策,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监测分析、评估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进一步释放广西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提供有益借鉴;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五) 加强宣传推介。主动宣传北海协同发展区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专题推介,解读政策,交流经验,营造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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