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增入库企业扶持。 1.对于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 万元资金扶持;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次年继续在库的,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 2.……
(一) 新增入库企业扶持。
1.对于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 万元资金扶持;当年新增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次年继续在库的,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
2.对于当年上规的中小工业企业,上规年度有贷款的,按当年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财政贴息,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实际贷款利息计算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不含应急转贷利息)。
3.对于当年上规的工业企业,当年使用应急转贷业务服务资金的,应急转贷资金综合服务费不高于每日0.4‰。
4.对于当年上规的工业企业,在符合信贷及担保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则上给予最高100万元信用担保授信支持;对于提供抵押物的,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原则上给予最高1000万元担保授信支持。如各级政府及部门调整担保授信政策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办理。
(二) 企业扩产扶持。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00万元(含)以上(新建投产企业从有完整会计年度的第二年起算),且营业收入数据在税务部门报税并在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有反映的,按营业收入增量的 1‰给予资金扶持,每家企业当年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您好,这是一条评论。若需要审核、编辑或删除评论,请访问仪表盘的评论界面。评论者头像来自 Grava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