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汇聚、产业升级中的支撑作用。组织高……
(一) 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汇聚、产业升级中的支撑作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 自治区、北海市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予以 1 万—2万元的奖励。
(二) 支持科技孵化器提升孵化能力。鼓励孵化器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在孵期间或孵化毕业一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每家1万元的标准对科技孵化器给予补助。鼓励孵化器大力培育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孵期间或孵化毕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成功挂牌的,按每家 1 万元的标准对科技孵化器给予补助; 对在孵期间或孵化毕业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按每家 5 万元的标准对科技孵化器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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