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层面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城港市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防政规〔2022〕7号) 电商物流企业奖补。①支持我市电商快递类物流……
防城港市层面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城港市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防政规〔2022〕7号)
电商物流企业奖补。①支持我市电商快递类物流园区招引电商、快递企业进驻经营,按进驻园区的企业每年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园区业主企业补贴,年度园区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60万元补贴。
②对落户注册在我市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企业给予支持,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年度交易额达 1 亿元以上的,按平台业主企业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第一年给予100%奖励,第二年给予80%奖励,第三、四年给予50%奖励。
③对本市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给予支持,按其跨境电商业务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该额度超过10 万元的) ,第一年给予 100%奖励,第二年给予80%奖励,第三、四年给予50%奖励。
④支持农村快递物流发展,对新建或改造的具备寄递物流配送、仓储、代收代办等综合便民服务功能,有3 家以上寄递物流企业进驻共用且依法运营满1年的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站,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补贴。对全市位置偏远建制村快递进村运营达不到盈亏平衡的农村地区上行邮件快件给予支持,以上行每单不超过1元、下行每单不超过0.4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东兴市层面
1.《东兴市培育壮大商贸批发主体实施方案》(实施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 日)
对年内依法新注册、第一年度(从注册之月起满 12 个月) 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给予奖励,具体按全部销售额的0.6‰奖励;第二年度(即从注册之月起第13月到第24月)销售额累计达到15亿元且同比增速达到 50%的,销售额较上年度的存量部分按照 0.55‰给予奖励,增量部分按照 0.6‰给予奖励; 第三年度 ( 即从注册之月起第25月到第36月) 销售额达到22.5亿元且同比增速达50%的,销售额较上年度的存量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增量部分按照 0.6‰给予奖励。
您好,这是一条评论。若需要审核、编辑或删除评论,请访问仪表盘的评论界面。评论者头像来自 Grava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