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 有效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 31 日 1.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
有效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 31 日
- 1.支持工业科技创新。对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制造业创新成果大规模工业化应用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 2.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设立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用于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
- 3.加大工业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单个项目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 1亿元。
- 4.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配套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所配套服务的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工业投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是其5倍、10倍以上的,给予每个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 5.支持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对获得国家初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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