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 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对规模以上或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面……
1.《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
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对规模以上或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面临重大公共危机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科技型企业实施信贷利息贴息,企业可用创新券抵付银行同期贷款市场利率的 40%。对在科创板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自治区财政按规定分阶段给予300万元奖补和 500 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57号)
- 瞪羚企业奖补。对经核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瞪羚企业”,连续3年按每年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 2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新型研发机构奖补。对国内一流高校、大院大所、知名企业到广西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经费支持,对重点、特殊的新型研发机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补。对科技成果在我区实现转化并形成税收收入的,前3 年由企业注册所在市本级财政按产业化税收带来的地方财力分享部分的40%给予成果研发团队奖补。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
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补。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在广西境内进行转化的,成果转化后按照科技成果技术交易额与新增销售情况,对转化成果的企业给予技术交易额20%—40%比例的奖励性后补助; 属于重点领域的,另外增加技术交易额 10%比例的奖励性后补助,单项科技成果转化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114号)
重大基地奖励。对重点实验室类重大基地稳定支持五年,分档安排每个重大基地每年不低于 500 万元的专项资金。工程中心类重大基地和医学中心类重大基地实行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分档安排每个重大基地不低于3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新获认定或批准建设为国家级基地的重大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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